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经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人民政府同意,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及公务员、事业人员和工勤人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直接管理、指挥和监督下,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勤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工作。
三、招聘职位及计划
共92名,其中专门从事文秘工作的文职辅警3名(限男性,在局机关工作)、勤务辅警89名(男性79名、女性10名,主要在局一线大队及各派出所工作)。勤务辅警、文职辅警实行分别报名、分别考试、分别聘用。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自愿从事警辅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巴中本市常住户口,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公民(文职辅警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3.具有全日制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体表无纹身,颜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或色素沉积,具有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6.具备工作岗位要求的履行职责能力;
7.退伍士兵、政法院校毕业生和有辅警工作经历者优先;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特殊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有境外非政府组织背景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8日17时止。
2.报名地点: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政治处(登科派出所四楼)。
3.报名人员登录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ey.gov.cn/)、大巴山人才网(http:// www.dbsrcw.com/ )下载填写《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或在报名地点现场领取。本公告后续工作将在微博公众号“恩阳110”、微信公众号“恩阳区公安分局”中发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4.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退伍士兵携带退伍证,有警辅工作经历者携带原工作单位证明)、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及填写打印好的《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5.报考时需按职位填报,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多个职位视为报名无效。同时需填写是否同意调剂分配。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招聘资格。
7.2017年8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凭本人身份证到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政治处领取《准考证》。
(二)组织考试。
1.笔试
(1)时间:拟定于2017年8月11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勤务辅警笔试内容为《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巴中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规范四项规定》及巴中市公安局“两项纪律、五不要求”、公文写作等;文职辅警笔试内容为《巴中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规范四项规定》、公文写作、公文处理基本知识、申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2.面试
(1)时间:2017年8月15日(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2)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3)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
3.体能测评:
(1)时间: 2017年8月18日(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2)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能测评对象,不计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三)体检。
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拟定于2017年8月21日进行(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报考人员可提出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时,依次递补。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政审。
(五)公布拟录聘人员。
录聘人员于2017年8月30日公布。
六、聘用及待遇
分局对拟录聘人员按报考职位进行统筹分配,如果所报考的职位超员,则实行调剂分配。拟录聘为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且服从分配的,办理相关手续,不服从分配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培训及试用期为二个月,聘用期限为五年,合同期满根据考核等情况确定是否续聘。待遇标准分岗位确定:专门从事文秘工作的文职辅警月工资标准3500元、勤务辅警月工资标准2000元(均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增资按相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按工资标准的80%计发。培训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聘资格。
七、其它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更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咨询电话:0827-336983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辅警报名表
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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