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巴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巴中市市直属学校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及市直属学校对教师的需求,经请示巴中市人民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46名。本次公开招聘,巴中市实验中学使用事业单位编制控制数,其余学校使用财拨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9年7月31日前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其他人员须在现场报名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巴中市市直属学校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表》。
4、符合《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
6、在编在岗人员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7、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四、报名、地点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11日08:30-18:00。
(二)报名地点:巴中市教育体育局十二楼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报名者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获奖证书或文件、职称文件或职称证等;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业成绩及现实表现证明等)及复印件1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中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资格初审。市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开考比例
本次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确定为体检对象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下同)。但拟确定进入体检的报名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
六、面试
面试以试讲和回答规定问题的方式进行,总分以100分计,时间15分钟以内。其中试讲时间10分钟内,范围为所报岗位涉及到的学科学段;回答规定问题时间5分钟内,范围为专业学科知识、教育教学技能等。(岗位编码为20190401、20190402、20190403、20190404试讲时间为10分钟内,另5分钟为才艺特长展示,考室内备有钢琴,如需其他器具请考生自备)。备课时间为15分钟。
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巴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巴中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
巴中市教育体育局和招聘学校会同巴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体检对象,由巴中市教育体育局和招聘学校会同巴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体检。本次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体检对象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向巴中市教育体育局609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市教育体育局和招聘学校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对象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八、考核
招聘学校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学校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学校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巴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教育体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学校和主管部门报巴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填写《巴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由招聘学校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招聘学校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学校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学校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招聘学校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和管理工作始终。参加公开招聘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取消公招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应聘单位工作满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三)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巴中市教育体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0827-5260392、5813636;巴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27-5269672。
十三、本公告由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巴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共巴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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