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市民张先生为市属某企业法人,公司刚刚成立,还处于招工阶段,已办理社保开户,是否可以不办理增员?
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单位目前没有员工,可以暂时不办理增员。
咨询:许先生在市就业办挂档缴纳社会保险费,11月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答复:挂档人员需在达到退休年龄出生月的前一个月到所缴费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即孙先生需在10月份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需携带以下证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近期彩照一张。
咨询:企业职工郝女士通过市人社局微信平台查询个人参保信息时,平台提示其手机号码与登记的手机号码不相符,如何修改社保登记的手机号码?
答复:修改社保登记的手机号有四种方式:一是,用人单位可登陆“烟台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单位端,完成单位职工手机号码登记或变更。二是,参保人员可持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原件在烟台市范围内任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设的自助终端或社保窗口完成社保手机号码登记或变更。三是,参保人员可登陆“烟台市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点击“山东省统一平台用户登录”,注册账号,完成变更。四是,参保人也可通过“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刷脸”登录,完成实名认证,维护参保人的社保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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